俄联邦国家杜马向联邦委员会提交了关于“修订俄罗斯联邦税法条款”的法案,该法案向远东地区投资人提供利润税和矿产开采税优惠。
俄联邦远东发展部部长亚历山大·加卢什卡说:“远东地区所有的投资人都将平等地享受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投资人在3年内投入5000万卢布的项目资金,或在5年内投入5亿卢布的项目资金,那么投资人将有权在10年间享受利润税和矿产开采税优惠政策”。投资金额从2013年1月1日以后起算。 亚历山大·加卢什卡认为,这将开启一个全新的发展模式:投资人在注入一定数额的项目资金后,可申请享受优惠政策,实际投资金额决定着能否最终获得优惠政策,投资人无需向政府官员提供任何证明,不需要填写任何形式的登记表,也不需要签署任何的协议,只要向远东投资,就可以获得优惠政策。全新的税法条款将从2017年1月1日起生效。 联邦委员会将在5月18日对上述税法条款进行审核,远东发展部部长强调:“我们希望这一新的经济发展机制能够在短期内生效,促进远东地区的发展”。 信息来源:中俄商务理事会会员———量子律师事务所 (注:以上信息仅供读者参考,本部门和网站不承担据此操作而产生的风险和法律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