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促会
    解读俄罗斯联邦最新版《有限责任公司法》---第21条公司参股人向其他参股人和第三人移转注册资本份额(部分份额)(9)

    CCPITHLJ.ORG.CN  时间:2017-08-15    信息来源: 中俄商务理事会会员—量子律师事务所   阅读:

    18.如公司章程中规定了公司对注册资本份额或部分份额的优先购买权,违反公司注册资本份额或部分份额优先购买权而出售份额或部分份额时,自一名参股人或公司若干参股人或公司知晓或应该知晓该违法行为之日起3(三)个月内,任意一名参股人或公司若干参股人或公司,有权要求通过司法程序转移购买者对上述份额或部分份额的权利和义务。如公司章程中规定了公司对注册资本份额或部分份额的优先购买权,审理该起诉的仲裁法院应向公司其他参股人和公司保证尽可能早的审理起诉,并在关于案件审理准备的裁定中规定符合本法要求的公司其他参股人和公司参与起诉审理的时间。该时间不得少于2(二)个月。

    如公司章程规定了按之前章程规定价格对公司注册资本份额或部分份额的优先购买权,被赋予购买者权力和义务的人员,补偿因购买者支付公司注册资本份额或部分份额而产生的费用,金额不得超过之前章程规定的份额或部分份额的购买价格。关于公司份额或部分份额转让给公司某一参股人或公司的法院裁决,是统一国家法人注册登记簿进行相应变更登记的依据。

    如违反本条规定的征得公司参股人或公司同意的程序而以其他依据将公司注册资本份额或部分份额出让或转移给第三方,以及违反禁止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出让份额或注册份额规定时,公司某一参股人或公司若干参股人或公司有权自其知晓或应该知晓该违法行为之日起3(三)个月内要求通过司法程序向公司转移份额或部分份额。此时,向公司移交份额或部分份额的过程中,因购买者支付公司注册资本份额或部分份额而产生的费用,由违反规定程序出让份额或部分份额的人员偿付。

    关于份额或部分份额转让给公司的法院裁决,是进行相应变更登记的依据。公司注册资本中的该份额或部分份额应由公司根据本法第24条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进行出售。

    来源:中俄商务理事会会员———量子律师事务所

    (注:以上信息仅供读者参考,本部门和网站不承担据此操作而产生的风险和法律责任)

    更多内容!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龙江贸促”微信公众号

     

    办公室:53633004
    会务部:53674078
    (兼黑龙江国际商会秘书处)
    项目促进部:53679158
    展览业务部:55608729
    法律事务部:53674478

     

    联络信息部:53676458
    投资服务部:55608737
    机关党委(人事部):55608715
    投诉邮箱:hljsmchflb@163.com
    投诉电话:0451-53660478


     
        关注我们
    投诉电话: 0451-53660478
    黑ICP备160029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