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昌林表示,《外商投资法》对俄罗斯企业扩大对华投资合作,以及中俄两国企业共同扩展国际市场都有积极作用。
中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这部法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外商投资法》确定对外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明确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同等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可平等参与标准化工作和政府采购活动,并依法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
王昌林强调,这部《外商投资法》有助于建立更好的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对鼓励俄罗斯乃至各国企业对华投资具有重要意义。
他指出,俄罗斯在能源、金融、化工等领域拥有一批较高水平的企业,相关企业也充分表现出来华开展业务的意愿;而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国均对能源、金融等战略性产业实施一定的支持政策,相当一部份产品和服务也针对公共部门销售。
王昌林认为:“《外商投资法》的颁布,对俄罗斯企业发挥自身优势扩大对华投资合作,和我国上下游企业共同扩展国际市场有着明显的积极作用。”
来源:中俄商务理事会会员———量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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