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国家杜马审议了一项政府法案,该法案使得俄罗斯公司有权通过中间商在进口贸易中使用可转让信用证。
俄议会下院在一读中一致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让信用证的法案。该法案使得俄罗斯公司有权通过中间商在进口贸易中使用可转让信用证。外国银行将可以向俄罗斯公司汇付货款,而向中间商 - 只支付佣金。 因此,在给外国买方发货之前,俄罗斯供应商就将得到付款担保。
正如解释性说明所述,通常情况下对外贸易是在中间商的参与下进行,可转让信用证是此类交易中“最佳”的结算形式,因为它们“有效地保护了各方的利益”。对于俄罗斯生产商而言,其优势在于可以保证他们获得出口外汇收入。
2017年7月26日第212 FL号联邦法律对“可转让信用证”的概念进行了变更。可转让信用证是由金融机构所形成的一种凭证,是一种有条件的货币担保书,它允许向第三方汇款支付。这种形式的结算方式和条件依据法律、银行业务规则和信用证规则进行。
第644109-7号“关于修改«外汇调节与监督法第19和23条(关于使用可转让信用证完成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业务部分)”的修正案。
来源:中俄商务理事会会员———量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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