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联邦税务局批准了受监管外国公司新版电子通知书的递交格式、样式以及其填写方式。(2019年8月26日俄联邦税务局第ММВ-7-13/422@号命令)。2020年1月1日开始实行。
修改内容主要是删除了一些无关紧要的信息。比如在自然人信息页中无需填写性别和俄联邦居住地(停留地)的地址。
受监管的外国公司(外国组织)信息栏中,其名称只能用拉丁文填写。同时增加了填写纳税人在纳税居民的国家(地区)的代码或(现有)类似码的栏目。对于非法人形式的外国公司以及纳税人利用其间接参与受监管外国公司和其他公司的组织,专门做出了类似于经营主体缺少俄文名称以及创办文件等方面的修改。
而且在通知中增加了新的信息。例如,在重组(清算)公司时,应在首页需要填写相应的清算代码,以及重组公司的纳税人识别码和纳税原因代码。
同时税务局制定了受监管交易通知书的格式以及其发送程序(2019年8月26日第№ ММВ-7-13/421@号联邦税务局命令)。
来源:中俄商务理事会会员———量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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