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联邦杜马一读通过了小企业发展法案
在全体会议上,俄联邦国家杜马一读批准了从根本上改善中小企业发展条件的一揽子政府法案。
第一项法案涉及使用简化税制(纳税制度)的企业经营者。目前,对采用简化税制的中小企业有严格的标准,根据该标准,采用简化税制的中小企业的收入不得超过1.5亿卢布,员工人数不得超过100人。如若不符合其中某一个条件,则企业经营者必须改用普通税制。
法案中规定,对最高收入不超过5000万卢布且员工数量不超过30人的中小企业引入过渡期。在解释性说明中指出:自超额的季度开始及在以后的纳税期内,采用简化税制的纳税人的税率将为8%,而采用«收入减去支出»税率法的纳税人的税率为20%。
如果根据决算期(纳税期)的结果,纳税人收入超过了2亿卢布和(或)员工平均人数比限制人数(100人)多出30人,则从超出季度开始,纳税人丧失使用简化税制的权力。
第二个法案同采用简化税制和在其工作中使用收银机的的法人和个体经营者有关,这类法人和个体经营者有权不向联邦税务机关提供税务报表,经纳税人的个人账户以电子形式发送通知书即可。在解释性说明指出:“应向预算支付的税款将由税务机关根据收银机记录的结算信息扣除。”
该法案规定能够,联邦税务局根据决算期的结果向企业经营者的纳税人私人账户发送应缴税费通知书。
第875580-7号《关于俄罗斯联邦税法第26-2章有关实施“中小企业和支持个人创业” 国家计划个别规定的修正案》。
来源:中俄商务理事会会员———量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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