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特许协议法中关于特许协议签定程序的规定(Ⅱ)
依据特许协议法第29.6条的规定,在特许权出让方决定与提交独立申请参与投标的申请人签订特许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定特许协议的情况下,特许权出让方向该投标方发送包含特许协议签订决议和招标文件中所规定条款的特许协议草案以及本法典、其他联邦法典所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特许协议法第32.7的规定,在特许权出让方决定与提交独立申请参与投标的申请人签订特许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定特许协议的情况下,特许权出让方应向该投标方发送包含特许协议签订决议、招标文件以及该投标人所提交的标书中所规定条款的特许协议草案以及本法典、其他联邦法典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在此种情况下,特许协议应自特许协议草案发送该申请人或此类投标方之日起在招标公告中所注明的、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时间内签定。如在招标文件所规定的特许协议签订日之前此类申请人或投标方未向特许权出让方递交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能确保特许协议义务履行的证明文件,则特许权出让方可决定拒绝与此类申请人或投标方签订特许协议。 如向中标方、本条第2项规定的投标方发送本条第1-3项规定的文件后,或依据特许协议法第29.6条或32.7条的规定签订特许协议时向申请人和投标方发送所述文件之后,特许权出让方查明,对于此类人员作出清算、结束其作为个体经营者的经营的决定,或仲裁法院作出认定此类人员为破产人并对其进行公开招标决定,则特许权出让方可拒绝与此类人员签订特许协议,并自做出拒绝签订特许协议决定之日起15(十五)日内将此决定发送给此类人员。自此类人员收到该决定之日起30(三十)日内,可按照司法程序对此决定提出异议。 对中标方做出决绝与其签订特许协议的情况下,特许权出让方有权邀请按照审查和评估投标书结果位列中标方之后、但其条件仍为最优的投标方签约。 如中标方或特许协议条第2、3和3.2项所指的其他人员提交了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能确保特许协议义务履行的证明文件,则与上述人员之间的特许协议采用书面形式签订。特许协议自其签字之日起生效。 来源:中俄商务理事会会员———量子律师事务所 (注:以上信息仅供读者参考,本部门和网站不承担据此操作而产生的风险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