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特许协议法中关于确定中标者程序的规定
1. 根据特许协议法第32条第6款所述程序确定的提供最优条件的投标方被认为是中标人。如特许协议的客体为特许协议法第10条第1.2项所注的财产,则按照特许协议法第32条第5.2项规定的程序确定最优条件。
2. 如果有2个和更多投标书提供相同的条件,则早于其他投标人向招标委员会提交标书的一方胜出。
3. 选定中标者的决定以审查和评估投标书纪要的形式记录下来,其中包括:
1) 招标条件;
2) 投标书所列条件;
3) 对被确定为不符合招标条件的投标书的审查结果;
4) 根据特许协议法第32条第5款、5.1款和第6款进行评标的结果;
5) 中标方的名称和所在地(针对法人),姓、名、父名和居住地(针对个体工商者),招标委员会所通过的承认中标方胜出的决议的依据。
4. 针对承认中标方胜出的决议,可依据俄罗斯联邦法律规定的程序提起申诉。
来源:中俄商务理事会会员———量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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