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杜马通过了一揽子打击非法传播竞选内容违法行为的法律。 三读通过了中央选举委员会禁止网络传播此类政治广告的权力草案,并通过了增加对此罚款的新规定。
这些提案是由包括国家杜马信息政策委员会主席亚历山大·欣施泰恩,以及监管委员会主席奥尔加·萨瓦斯季诺娃在内的代表小组提出的。
根据对竞选活动中的违反行为进行制裁的新法律,处以的行政罚款为:公民5千至2万卢布,官员3万至5万卢布,法人10万至50万卢布。
此前,对此类违规行为的罚款为一千至十万卢布。 同样,将印刷广告放置在联邦法律禁止放置的位置或未经房屋所有人许可的地方将受到更多的经济制裁(交纳更多罚款)。在此之前罚款数额要低得多,为500卢布至3万卢布。
另一项通过的法律则赋予中央选举委员会和地区选举委员会禁止网络传播竞选材料的权利。他们将此事通知俄联邦电信、信息技术和大众传媒体监督局,由该部门采取行动。相关信息的发布者必须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删除信息。如果拒不删除,将限制对该门户网站的访问。也可以暂时限制其访问整个网络资源和信息所在的网站。如果信息发布者自己不采取限制访问竞争选内容的信息,则可对它们采取此类制裁。
在进行联邦选举和全民公投时,中央选举委员会将能够采取此类(封号)措施,联邦主体委员会对地区竞选活动采取此类措施。 地区选举委员会也可以向俄联邦电信、信息技术和大众传媒体监督局提出要求制止非法竞选材料传播的申请。
建议在国家杜马代表选举法中推广新法规。
来源:中俄商务理事会会员———量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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