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促会
贸易摩擦预警2023.3.1

CCPITHLJ.ORG.CN  时间:2023-03-01    信息来源: 黑龙江省贸促会   阅读:

贸易摩擦预警2023.3.1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黑龙江省委员会 一、土耳其对华非织造布和人造革启动反规避调查

2023 年 1 月 20 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 2023/5 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每平米重量超过 150 克的聚氨酯非织造布产品(土耳其语:Yalnız, poliüretanla kaplanmış, sıvanmışveya lamine edilmiş dokumaya elverişli suni ve sentetik liflerden m2 ağırlığı 150 gr’ıgeçen dokunmamış mensucat, 税号为 5603.14)和每平米重量超过 150 克的人造革(土耳其语: Yalnız, dokumaya elverişli maddelerden mesnedi bulunan, m2 ağırlığı 150gr’ı geçen

deri taklitleri, 税号为 3921.13)启动反规避调查,审查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是否经由北马其顿进口至土耳其以规避反倾销税。2008 年 2 月 13 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非织造布产品(税号:5603.14)启动反倾销调查。2009 年 4 月 18 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对中国非织造布产品征收 1.9美元/千克反倾销税。2015 年 4 月 12 日,土耳其对中国非织造布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继续征收 1.9 美元/千克反倾销税(参见第 2015/9 号公告)。2018 年 10 月 16 日,土耳其扩大该案涉案产品范围,对原产于中国的人造革(税号:3921.13)加征 1.9 美元/千克反倾销税。2021 年 5 月 28 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 2021/18 号公告,对中国的非织造布和人造革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维持涉案产品 1.9 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 5 年。2022 年 6 月 9 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 2022/15 号公告,对中国的非织造布产品和人造革作出反规避肯定性终裁,对原产于或进口自马来西亚和约旦的涉案产品征收 1.9 美元/千克反倾销税。

二、土耳其对涉华合成长纤维织物反倾销案启动反规避调查。

2023 年 1 月 24 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 2023/2 号公告,应土耳其企业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合成长纤维织物(土耳其语: sentetik filament iplikten dokunmuş mensucat (giyimiçin olanlar))启动反规避调查,审查原产于中国的合成长纤维织物是否经由北马其顿和波黑进口至土耳其以规避反倾销税;与此同时,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 2023/3 号公告,应土耳其企业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合成长纤维织物启动反规避调查,审查原产于中国的合成长纤维织物是否经由欧盟部分成员国(德国、奥地利、比利时、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克罗地亚、荷兰、爱尔兰、西班牙、瑞典、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匈牙利、马耳他、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进口至土耳其以规避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 54.07。 2000 年 11 月 1 日,土耳其对中国大陆、韩国、马来西亚、泰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合成长纤维织物启动反倾销调查。2002 年 2 月 13 日,土耳其对上述国家/地区的合成长纤维织物开始征收反倾销税(参见第 2002/2 号公告)。此后,土耳其先后进行了 3 次日落复审,分别于 2008 年 8 月 1 日、 2015 年 1 月 21 日和 2021 年 1 月 28 日(参见第 2021/3 号公告),3 次作出肯定性终裁并延长了征税期限。2021 年 8 月 26 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 2021/41 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合成长纤维织物作出反规避终裁,裁定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经由西班牙、意大利和德国进口至土耳其以规避反倾销税,开始对意大利、西班牙和德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三、土耳其对华合成及人造短纤维织物反倾销案启动反规避调查。

2023 年 1 月 24 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 2023/2 号公告,应土耳其企业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合成及人造短纤维织物(土耳其语: sentetik veya suni devamsız liflerden dokunmuş mensucat)启动反规避调查,审查原产于中国的合成及人造短纤维织物是否经由北马其顿进口至土耳其以规避反倾销税;与此同时,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 2023/3 号公告,应土耳其企业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合成及人造短纤维织物启动反规避调查,审查原产于中国的合成及人造短纤维织物是否经由欧盟部分成员国(德国、奥地利、比利时、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克罗地亚、荷兰、爱尔兰、西班牙、瑞典、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匈牙利、马耳他、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进口至土耳其以规避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 55.13、55.14、55.15 和 55.16。2000 年 9 月 30 日,土耳其对中国合成及人造短纤维织物启动反倾销调查。2001 年 2月 15 日,土耳其对涉案产品开始征收反倾销税(参见第 2001/2 号公告)。此后,土耳其先后进行了 3 次日落复审,分别于 2007 年 6 月 19 日、2013 年 5 月 5 日和 2018 年 12 月 31日(参见第 2019/4 号公告),3 次作出肯定性终裁并延长了征税期限。2021 年 8 月 26 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 2021/41 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合成及人造短纤维织物作出反规避终裁,裁定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经由西班牙、意大利和德国进口至土耳其以规避反倾销措施,开始对意大利、西班牙和德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四、土耳其对华聚氨基甲酸酯浸渍的纺织品反倾销案启动反规避调查。

2023 年 1 月 25 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 2023/4 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聚氨基甲酸酯浸渍的纺织品[土耳其语:mensucat, poliüretanla emdirilmiş, sıvanmış, kaplanmış veyalamine edilmiş-deri taklidi/diğerleri (PÜ sunideri)]反倾销案启动反规避调查,审查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是否经由保加利亚、法国和北马其顿进口至土耳其以规避反倾销税。本案涉及土耳其税号 5903.20 项下的产品。2004 年 6 月 7 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聚氨基甲酸酯浸渍的纺织品启动反倾销调查。2005 年 2 月 5 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征税如下:对税号 5903.20.10.10.00和 5903.20.10.90.00 项下的涉案产品征收 1 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对税号 5903.20.90.10.00和 5903.20.90.90.00 项下的涉案产品征收 2.2 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此后,土耳其先后进行了两次日落复审调查,分别于 2010 年 10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1 月 2 日作出肯定性终裁并延长了征税期限。2021 年 10 月 30 日,土耳其对该案进行第三次日落复审调查。

2021 年 3 月 26 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 2021/15 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聚氨基甲酸酯浸渍的纺织品启动反规避调查。2022 年 6 月 15 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 2022/16 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聚氨基甲酸酯浸渍的纺织品作出反规避肯定性终裁,开始对原产于或进口自马来西亚和希腊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五、美国对细旦涤纶短纤发起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2023 年 2 月 1 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印度、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细旦涤纶短纤(Fine Denier Polyester Staple Fiber)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细旦涤纶短纤发起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上述涉案产品启动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 2023 年 3 月 3 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2017 年 6 月 21 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印度、韩国、中国台湾地区和越南的细旦涤纶短纤进行反倾销调查,同时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涉案产品发起反补贴调查。 2017 年7 月 13 日,因美国企业撤销对越南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立案申请,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终止对越南涉案产品的反倾销调查。2018 年 1 月 17 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细旦涤纶短纤作出反补贴终裁。2018 年 5 月 24 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印度、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细旦涤纶短纤作出反倾销终裁。

六、秘鲁对华聚酯纤维织物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3 年 2 月 6 日,秘鲁国家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局倾销、补贴和非关税贸易壁垒委员会在官方日报《秘鲁人报》(El Peruano)发布第 006-2023/CDB-INDECOPI 号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 100%聚酯纤维织物(西班牙语:tejidos 100% poliéster, crudos, blancosoteñidos de un solo color, de ligamento tafetán, con un ancho menor a 1.80 metros, depeso unitario entre 80 gr./m2 y 200 gr./m2)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3.55 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为幅宽小于 1.8 米,单位克重在 80 克/平方米至 200克/平方米之间,按重量计聚酯短纤含量大于等于 85%,本色、白色或单色染色的 100%平纹聚酯纤维织物,涉及秘鲁税号 5512.11.00.00 和 5512.19.00.00 项下产品。措施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5 年。2022 年 1 月 26 日,秘鲁国家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局倾销、补贴和非关税贸易壁垒委员会发布第 007-2022/CDB-INDECOPI 号公告,应秘鲁企业 Tecnología Textil S.A.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 100%聚酯纤维织物发起反倾销调查。2022 年 8 月 25 日,秘鲁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 3.93 美元/千克的临时反倾销税,有效期为 6 个月。

七、巴西对华合成纤维针织布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3 年 2 月 17 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 2023 年第 449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合成纤维针织布(葡萄牙语:malhas de viscose)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 5 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 3.65 美元/千克。涉案产品为圆形机织织物,由人造纱线或长丝组成,主要是粘胶,不论是否含有弹性长丝(商业上称为莱卡),宽度超过 30 厘米,未漂白、漂白、染色、印花或各种颜色的纱线,重量不限。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 6004.10.41、 6004.10.42、 6004.10.43、 6004.10.44、6004.90.40、 6006.41.00、 6006.42.00、 6006.43.00 和 6006.44.00。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2009 年 11 月 4 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有弹性和无弹性合成纤维针织布发起反倾销调查。 2011 年 4 月 8 日,巴西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 4.10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2016 年 4 月 7 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有弹性和无弹性合成纤维针织布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7 年 2 月 17 日,巴西外贸委员会执行管理委员会(GECEX)于官方公报上发布 2017 年第 7 号决议,对中国合成纤维针织布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 4.10 美元/千克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22 年 2 月 17 日。2022 年 2 月 17 日,巴西外贸秘书处于《联邦政府公报》上发布 2022年第 9 号公告,应巴西纺织服装工业协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合成纤维针织布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八、韩国对涉华定向聚酯纱线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3 年 2 月 24 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第 2023-3 号公告,应韩国化纤协会于 2022年 12 月 27 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马来西亚的定向聚酯纱线(Polyester FilamentPartially Oriented Yarn, POY,或预取向丝)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 2021 年 7月 1 日~2022 年 6 月 30 日(12 个月),损害调查期为 2018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1日(5 年)。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 5402.46.9000。中国涉案企业包括中国新凤鸣集团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Xinfengming Group Huzhou Zhongshi Technolgy Co., Ltd.)及其关联企业、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Zhejiang Hengyi Petrochemicals Co., Ltd.)及其关联企业、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Tongkun Group Co. Ltd.)及其关联企业。除另行延期 2 个月外,本案初裁将于 3 个月内作出。

九、马达加斯加对进口毯子启动保障措施日落复审调查

2023 年 2 月 27 日,WTO 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马达加斯加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3 年 2 月 18 日,应马达加斯加国内企业申请,马达加斯加调查机关(ANMCC)对进口毯子(法语:Couvertures)启动保障措施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为各种颜色、尺寸和重量,毛制、棉制或纤维制的毯子,涉及马达加斯加税号 63011000、 63012000、 63013000、63014000 和 63019000 项下的产品。2018 年 9 月 20 日,马达加斯加对进口毯子启动保障措施调查。 2019 年 7 月 1 日, 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马达加斯加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马达加斯加对进口毯子作出保障措施终裁,建议以到岸价(CIF)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四年的附加关税(包括临时附加关税),第一年为 41%,第二年为 38%,第三年为 35%,第四年为 32%。2021 年 1 月 26日,马达加斯加对该案启动期中复审调查。2021 年 8 月 31 日,马达加斯加对该案作出期中复审终裁,决定维持现行保障措施,不做调整。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更多内容!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龙江贸促”微信公众号

 

办公室:53633004
会务部:53674078
(兼黑龙江国际商会秘书处)
项目促进部:53679158
展览业务部:55608729
法律事务部:53674478

 

联络信息部:53676458
投资服务部:55608737
机关党委(人事部):55608715
投诉邮箱:hljsmchflb@163.com
投诉电话:0451-53660478


 
    关注我们
投诉电话: 0451-53660478
黑ICP备160029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