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讯(刘鹏翔 程铭 记者李播) 记者从省外汇局获悉,为促进和便利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国家外汇管理局再次梳理有关政策法规,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 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及配套文件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以下简称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并废止了24项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据悉,《规定》已于近日在我省实施。
据介绍,《规定》进一步简化了外商直接投资业务流程和审核材料。《规定》将外国投资者以跨境人民币出资与外汇出资等同起来,统一归并为货币形式出资,从政策层面把人民币作为一个出资币种;同时《规定》中强化直接投资项下资金流出入的统计监测,明确建立非现场核查制度,并规定相关主体应当配合外汇局的监督检查,有利于外汇局全面开展现场和非现场核查,更好地把握跨境资金流动态势、有效防范和应对宏观金融风险,打击异常资金流动,提高主体监管有效性。
业内人士称,新规要求商业银行更须注重对直接投资所涉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真实性、一致性审核,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完整、准确地通过相关业务系统报送数据。新规的出台对于我省外商投资企业来说是一大利好,有利于促进我省招商引资工作的顺利开展。(编辑:李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