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委助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黑龙江省委员会十部委助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CCPITHLJ.ORG.CN  时间:2011-10-20    信息来源:   阅读:1886次

十部委助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10部委近日联合出台关于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的 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力争到“十二五”末期,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分工地位明显提升,国际化主体的竞争实力显著增强,贸易和投资规模稳步增长,全方位、多层次的国际化发展体系初步形成。

 意见明确了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国际化推进的重点。

 意见提出,要培育节能环保产业国际化基地,鼓励产品开拓国际市场,推动出口产品由以单机出口为主向以成套供货为主转变;新能源产业方面,要加强太阳能产业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支持新型太阳能热利用项目和产品开拓国际市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方面,要加大对重要设备进口的支持力度,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建立三网融合研发机构,鼓励外商投资设立高性能集成电路企业;生物产业方面,支持生物医药、生物育种等国内企业兼并重组,培育大型跨国经营集团,鼓励企业承接国际医药研发和生产外包;对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明确支持航空、海洋工程装备、高端智能装备等产业在海外投资建厂,开展零部件生产和装备组装,鼓励海洋工程装备类中外企业开展高水平的合资合作;对新材料产业,提出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则明确培育本土龙头企业和新能源汽车跨国公司,鼓励参与国际标准制定。

 为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意见提出了包括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加强产业预警应对国际贸易保护等在内的支持措施。

 意见明确,要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特点,落实各项财税支持政策,利用出口信贷和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相关领域的重点产品、技术和服务开拓国际市场,对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等金额较大或能带动国内专利技术和标准出口的产品,在出口信贷和出口信保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加强产业预警体系建设,重点对生物育种、生物医药等外资加速进入的产业,加强国内、国外产业发展动态监测与研究,尽快完善产业预警体系;鼓励企业做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应对工作,指导企业积极利用WTO通报咨询机制等方式应对国外各种非关税壁垒。

 

信息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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